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康哈提帕耶那道士本生經

Kaṇha­dī­pāyana­jātaka (Ja 444)

[菩薩═道士]
序分 此本生譚是佛在祇園精舍時,對一不平比丘所作之談話。此故事於姑尸
第十篇 一五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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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部經典十一 一六○
王本生譚[第五三一]中將再出現。佛就其比丘問曰:「汝為不平比丘真實耶?」答

28 曰:「是為真實。」佛言:「比丘!於佛未出現此世以前之學人等,從外道出家五十有
餘年,不樂修梵行,對罪業慚愧與畏懼,恐有損傷,自己之不平不向任何人言語。
爾何故於此導人解脫之教出家,安住於如我可為尊敬之佛面前,而於四眾之中云說
不平耶?何為對自己之罪業不守慚愧與畏怖耶?」於是佛為說過去之事。
主分 昔日拔沙國之憍賞彌都城有名憍賞彌迦王治國時,彼之當時某街有八億
財產互為親友之二人婆羅門,認知愛欲之弊害,行大布施,二人同捨愛欲,於大眾
悲泣之間離去,於雪山地方築隱舍而出家。以拾落穗及林間樹根與果蓏維繫生命,
止住五十年間,終未能達得禪定。
彼等經過五十年間後,為求鹽與酸味,向地方出發遊行,達迦尸國。彼處某街
有提帕耶那道士之在俗友人名曼達宇耶者居住,彼等二人赴彼之前,彼見彼等時甚
為滿足,為造草庵,施於四依 1。彼等於其處住三四年後,乞假遊行出發至波羅奈,
居住於阿提目多迦樹茂密之墓地。提帕耶那隨意居留其處,再往彼之友人之前,彼
處為曼達宇耶道士所居。
某日,一盜賊於街內施行偷盜,取多數財寶逃出時,為家主警覺,知為盜賊,
與警官等追逐,而盜賊通過下水溝,快速進入墓地,於道士草葺庵門之側,放棄諸
多之物品而逃走。

29 財寶之持主等發現諸多之物品云:「此惡行者夜為偷盜,晝為道士之姿而遊行。」
於是恐嚇,拷問 2 後,將彼逮捕,帶至王所。王未加訊問,命令帶去以木橛刺殺。
彼等將彼帶至墓地,以硬木之樹橛突刺,但木橛不能穿通道士身體;於是持來紝婆
樹木橛,仍不能穿通;於是又用鐵橛,亦不能穿通。道士自思:「予前生為何業耶?」
彼加以觀察,浮出憶念前生之智慧,依此觀察前生之業。然彼前生之業,究竟為何?
乃為以黑檀之木籤刺蠅。彼實際乃前生為木工之子,父往伐樹場所,彼捕一蠅以黑
檀破片作為籤狀刺殺此時到來時,彼覺察出為此惡業。彼知:「因此惡業,殆不能免。」
彼向王之家臣等云:「若欲刺殺我時,可持黑檀之木橛來。」彼等依言以黑檀木橛刺
通後,遺留看守之人而去。
守衛諸人隱慝,監視近彼之來者。爾時提帕耶那云:「予自會友以來,已久未見。」
彼來至曼達宇耶之前時,於途中聞彼被木橛刺殺消息,於是彼往其場所立於一隅問
第十篇 一六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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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部經典十一 一六二
曰:「愛友!汝究竟何為?」彼云:「予無何為。」又問:「汝能否抑制自己之惡意?」
曼達宇耶答:「愛友!予對捕予者及王均不持惡意。」「如是言之,如斯具德者之影,
依予觀之為可悅意。」於是提帕耶那近木橛而坐。時曼達宇耶身體所流之血滴落於彼
之身體上,滴落於黃金色身體上,乾後成為黑色,自此以來,彼命名為黑提帕耶那。
彼終夜坐於其處。

30 翌日,守衛者往王城向王報告發生之事,王思:「予為不注意之事耶?」急往其
處向提帕耶那問曰:「出家者!汝何故坐於木橛之側?」提帕耶那云:「大王!予為
護此道士而坐。然王是否知悉此人之行狀及其所為之事?」王告以就其所行未加訊
問,提帕耶那對王云:「大王!為王為必須深思注意以處事,享樂愛慾之愚癡在家者
非善云云。」彼為王說示教法。
王認知曼達宇耶無罪之事,命為之拔橛,但雖然拔橛而不能拔出。曼達宇耶云:
「大王!予曾因行業之罪,蒙如此之不名譽,由予之體不能拔橛,若思與予壽命,可
持鋸來,將此橛由近皮膚處鋸下。」王如其言,但體內之極則殘留不出。當時恰為彼
以細籤突 3 蠅之肛門,籤殘留蠅之體內,為此蠅未死亡,待其壽命盡時而時。今
彼身亦如是不死。
王向道士等敬禮乞恕,使兩人共住於庭園而交談。自此以來曼達宇耶,以木釘
曼達宇耶為名,彼即住於王之近所;然提帕耶那於曼達宇耶之傷癒後,回返自己在
俗之友曼達宇耶之前。彼進入草庵時,向彼友曼達宇耶報告彼所見者,彼聞之心歡,
持有多量之香鬘油糖赴彼之草庵與提帕耶那寒喧畢,洗足然後塗以香油,而飲水後,
坐而聞木釘曼達宇耶所發生事。
爾時彼之子祭施童子於[僧庵]廊下之端為球之遊戲,其處有一蟻巢為蛇所居。
童子於地面投球,滾入蟻巢之穴,落於蛇之頭上。童子不知,以手入穴,蛇怒嚙彼

31 之手,彼因毒之力,身體僵直,倒於其處。彼之父母判為蛇咬,急抱童子來道士前,
放置於足下云:「尊師!出家者知藥與護符 4,請使予等之子恢復健康。」道士答曰:
「予不知藥,無法治療。」彼等云:「尊師!貴君為出家人,請捨慈悲,誦念真言 5。」
道士云:「善哉!予為誦真言。」於是手托載祭施童子之頭,唱第一之偈:
一 七日予心淨 求德修梵行
更又予得生 五十有餘年
第十篇 一六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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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部經典十一 一六四
遊行得快樂 有幸持真實
速速拂毒去 祭施得再生
彼唱真言,立即由祭施胸部,毒液流出,沈於地面。童子開眼視其父母云:「母
親!」然後轉向而臥。爾時黑提帕耶那向其父云:「予已盡力之限度,汝亦應示自己
之力。」父云:「予亦唱真言。」於是以手托載其子之胸,唱第二之偈:

32 二 予見遊行者 求宿到來時
予嘗不喜捨 沙門婆羅門
布施不快樂 幸後持真實
速速拂毒去 祭施得再生
父為唱如斯真言,祭施由腰部毒液流出,沉於地面。童子起立後復坐,然不能
復立。爾時彼之父向其母曰:「予已盡自己之力,汝今唱真言使我等之子起立行走。」
彼女答曰:「予亦有真言(真實),然在汝身之前,則不能唱。」彼夫云:「汝如實使
予子恢復健康。」彼女云:「善哉。」同意為唱真言(真實),唱第三之偈:
三 吾子!強力之毒蛇 此出蟻巢穴
此物咬我子 我心實不快
與父無差異 幸持此真實
速速拂毒去 祭施得再生

33 彼女唱真言,所有之毒立即流出,沉於地面,祭施離脫蛇毒,起床開始遊玩
此子起立之時,曼達宇耶問提帕耶那之意向唱第四之偈:
四 出家清淨自制者 除汝無有不快姿
提帕耶那!何為汝嫌厭苦行 不樂於修習梵行
提帕耶那向彼說明理由唱第五之偈:
五 信而出家又復歸 彼如聾啞與畜類
對此言辭生嫌惡 予修梵行不快樂
聖人讚賞住居善 然予亦成善行者

34 如斯彼告自己意向後,再問曼達宇耶唱第六之偈:
六 遊行沙門婆羅門 汝以飲食為供養
汝此家如如意堂 6 汝以飲食為具備
第十篇 一六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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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部經典十一 一六六
如何汝言多嫌惡 為此布施不快樂
於是曼達宇耶說明自己之意向唱第七之偈:
七 我父祖父皆正信 為施主又有慈悲
予守家庭之義務 若使我家中道衰
對此言辭生嫌惡 予為布施不快樂
然彼如斯云後,曼達宇耶問自己之妻唱第八之偈:

35 八 智能未熟少女時 美女!我由親族攜汝來
對予無愛不示告 近侍多年無憑慕
吾妻!予不知汝為何事 如此共存與予俱
彼女為答彼唱第九之偈:
九 常久以來實難言 此家不得見二夫
妾須守家庭義務 勿使予家成屑碎 7
於此言辭生嫌惡 與君生活不快樂

36 然如斯云後,彼女自思︰「予於夫前語未曾說述之秘密終了,彼對予將發怒。予
於予等家庭之友道士面前,乞彼寬恕。」彼女為得寬恕唱第十之偈頌:
一○ 曼達宇耶!妾述不可語 為子請恕予
無勝愛子者 吾子祭施生
曼達宇耶向彼女云:「吾妻!汝起立,予恕汝。然此後勿起慳邪之心,予非不愛
汝。」菩薩亦向曼達宇耶云:「吾友!汝集難得之財寶,更又不信善業與果報,行不
當之布施,此後應信行布施。」彼云:「予遵君命。」彼同意後,向菩薩云:「尊師!
君身受我供物之際,行不當而又不快樂梵行,自此以後,應業如有大果,持鎮靜清
淨之心,依禪定充滿歡喜以修梵行。」於是彼等向菩薩敬禮而去。自此以來,妻愛其
夫,而清淨心之曼達宇耶信因果而行布施。菩薩拭去不快,依禪定現神通力得赴梵
天境界。
結分 佛述此法語後,說明聖諦之理──說聖諦竟,不平者達預流果──於是
佛為作本生今昔之結語:「爾時之曼達宇耶是阿難,妻是毘舍佉,子是羅喉羅,木釘
曼達宇耶是舍利弗,黑提帕耶那即是我。」

第十篇 一六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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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部經典十 一六八
註 1 四依,為比丘生活四種必要之物,即衣服、飲食、臥具、湯藥。
2 拷問,底本為 Potheti,但應改讀為 sodheti,如 PTS 巴英字典所云。
3 sakalika-hira 譯為「刺」。
4 護符譯為 Paritta 真言,或譯咒法為宜。
5 saccakiriya 譯為真言,真譯為「真實動作」之意,有關於咒法,譯為「真言」較佳。
6 如意堂 opana-bhuta,從註釋為如十字路公共蓮池之物,文意上用為施食堂之意,故譯
為如意堂。
7 「家之碎屑」為“kule antimagandhino"之意譯,直譯為於家之最後之物。換言之,指
墮落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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