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ariputta | Suttapitaka | 足跡善知童子本生經 Sariputta

足跡善知童子本生經

Pada­kusa­la­mā­ṇa­vajā­taka (Ja 432)

[菩薩═童子]
序分 此本生譚是佛在祇園精舍時,對一童子所作之談話。此童子為舍衛城某
居士之子,彼於七歲年齡之時,既已具有知人足跡之巧慧。彼父思欲對彼試驗,於
彼不知之間,往友人之家,彼不問父之去處,彼尋覓父之足跡,即往赴父所在之處
而立於其面前。某日,父向彼問曰:「予子!予未示知予之去處,然汝如何知予所往

502 之處所?」彼答云:「父親!予善能分辨父之足跡,予有知足跡之巧。」
於是父更為試彼,父於早飯後,由家中出發,立即往赴鄰家,於是又出往第二
之家,第三之家,再出回歸自己之家門,然後到市之北門,出市門往左,赴祇園精
舍,向佛恭敬作禮,坐而聽法。彼童子問曰:「予父往何處?」答云:「予等不知。」
於是童子從父之足跡,先由鄰家開始,依父所行路線,赴祇園精舍,敬禮佛而立於
父之近傍。父問:「予子!汝如何知予來至此處?」彼答:「予辨認父之足跡而來此
處。」
佛問曰:「優婆塞!汝為何語?」父申述曰:「世尊!此子巧認足跡,予思試彼,
以如是如是方法來至佛處,此子在家因不見予之姿而追跡前來。」佛言:「優婆塞!
知地上之足跡無何不可思議,昔之賢人於空中之足跡,即為分辨。」佛應彼[優婆塞]
之請求,為說過去之事。
主分 昔日,於波羅奈都梵與王治國時,其后行為不檢,為王詰問之際,后誓
言曰:「若予為邪淫之行,使予為馬面夜叉。」如是,后死後生為某山麓之夜叉女,
住岩石之洞穴,於大森林中捕捉由東方至西端往來通行大道之諸人而食,習以為常。
依據傳聞,彼女三年間奉侍夜叉王多聞天,許可彼於縱三十由旬,廣五由旬之地面
捕食行人。
某日之事,一富有而又美貌之婆羅門,率多數之從者登來彼道。彼等見夜叉女
開大口笑,飛躍前來,從者諸人,盡皆逃去。夜叉女奔馳而行,迅速如風,捕婆羅

503 門背脊負彼往洞窟之中,夜叉女因接觸婆羅門而生煩惱,對彼生起愛情。於是夜叉
女並未食彼,而以為自己之夫,如是彼等二人相互和睦生活。自此以來,夜叉女捕
人時,剝其衣著,奪其米、油,與婆羅門以種種美味之食,而自己自身則食人肉。
第九篇 八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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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部經典十一 九○
夜叉女於出外時,憂慮其夫逃走,於洞穴入口塞以大石,然後出發。
二人如此親密度日之間,菩薩之前生告終,而以婆羅門為父,宿於夜叉女胎內,
十月之後,生為男子。夜叉女對子與婆羅門生強烈之愛情,養育二人,其後其子及
於長大,夜叉女將其子亦與父一同入於洞穴之中,緊閉洞戶。某日,菩薩知夜叉女
出發,將大石搬開,伴父出外,夜叉女歸來問曰:「何人搬開石塊?」子曰:「母親!
我為取除,我等不能坐於黑暗之所。」夜叉女覺其子年幼可愛,不作作何責言。於是
某日菩薩向父問曰:「我母之口形與父之口形不同,是何緣故?」父答曰:「予子!汝
母食人肉之夜叉,我等二人乃人也。」子云:「如此,我等何為住於此處?我等可往
人之住處。」彼勸其父,父云:「予子!如我等逃出,汝母將殺我等二人。」菩薩云:
「父親勿恐,予伴父往人問住處,為予之責任。」菩薩勉勵其父,翌日,母外出後,
彼伴其父逃出。夜叉女歸來,不見彼等之姿,立即隨後追來,疾速如風,捕獲彼等
二人,女云:「汝婆羅門!為何逃耶?此處於汝有何不足之處。」父答曰:「予妻!汝
遺怒於我苦矣,此為汝子伴我而出者。」夜叉女因對子之愛,亦無言責備,反安慰二

504 人,於是將二三日間逃亡之彼等,再行帶歸自己之住處。
菩薩心中自思:「我母必有固定之活動範圍,予將問母自由活動場所之範圍,然
後逃出其區域之外。」於是某日伴母而來坐於其側曰:「母親!我母之物,應讓與子
承受,母之自由土地範圍,請使我聞。」夜叉女說示一切之方向及山等之目標,向其
子說明縱三十由旬,橫五由旬之地域後云:「予子!予之活動範圍只此,可告汝知
之。」經三日後,彼於母往森林之間,擔父於肩上,依母所教之目標,飛速如風,到
達境界之河岸。夜叉女歸來,不見彼等之姿,立即隨後追趕,爾時菩薩伴父已到達
河之中央。
夜叉女追及,立於岸邊,彼等已知在其自己地域境界之外而始停留於其場不進。
女云:「予子!速伴汝父返來,予有何罪?汝等有何不足?予夫!汝速歸來。」彼女
向子與夫嘆願懇求。爾時婆羅門已渡過河去,夜叉女尚又向其子嘆願懇求云:「予
子!汝勿如此,請速回返。」子答曰:「母親!我等為人,汝為夜叉,我等不能住於
汝之身邊。」於是母問曰:「如是,予子!汝終不歸耶?」子答曰:「母親!我等不歸。」
母云:「汝若不歸──汝於人世生活苦痛,無何技能者則不能生活─予知名如意寶
之陀羅尼,依其法力可以追出過去十二年間倒退諸人之足跡,依此可為汝之生活之
第九篇 九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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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部經典十一 九二
法。予子!汝可受持此尊貴之咒文再去。」夜叉女雖然非常苦悶煩惱,但為對子之愛

505 情,以此咒文授彼。菩薩立於河中,向母為敬禮,合手如龜狀,受持咒文,再向母
為敬禮云:「母親!再見。」夜叉女云:「予子!汝不歸來,予不能活。」彼女捶胸,
對子悲哀,忽然心臟破裂,死倒於當場。菩薩知母已死,呼迎其父,往母之前,積
薪附以火葬,然後消滅火葬場之火,供以種種各色之花,悲泣掩埋,伴父赴波羅奈。
於是精通足跡之童子,來至城門之處而立,門衛通告國王,國王命引導入宮城,
向國王交談之時,國王問曰:「汝能為何事?」彼答曰:「陛下!過去十二年間被盜之
物品,予尋覓足跡,能往追捕。」國王命曰:「如此汝可仕予。」彼云:「日可領得千
金,予將出仕。」國王云:「甚善!汝可如此為仕。」於是每日以千金與彼。
某日,司祭官向王勸說:「大王!此童子以彼之特別技能力並未作任何事件,因
此,彼果有如此技能與否,我等不能得知,今且對彼加以試探。」國王同意:「如此
照辦。」於是國王與司祭官向看守種種寶物之守衛者,告以預加秘密注意,將最要寶
物持出,繞宮城三週後,架梯子越過牆頂外出,然後入裁判所,於一旦就座席後,
再度出發,架梯子越越過城牆,降落市內,然後赴水坑之岸邊,三度圍繞水坑之周圍,

506 降下於水坑中放置其寶,昇往宮城之某高臺上。
翌日,宮城大起騷動謂:「有由宮城盜去寶物者。」翌日國王佯若不知,喚菩薩
前來謂曰:「吾友!諸多寶物由宮城被盜,必須追跡搜尋。」彼云:「大王!予於過去
十二年間被盜物品,前往尋覓彼盜賊之足跡,亦能搜索前來,今僅一晝夜前被盜去
之物品,如將其取回,並無何稀奇之處。予將其取回,請勿擔心。」於是國王命令曰:
「如此請即取來。」彼答曰:「陛下!謹遵臺命。」言畢出發。彼先向死去亡母禮拜,
唱念咒文,爾時彼立於宮城所建之高臺上云:「大王!發現盜賊二人之足跡。」彼追
尋國王與司祭官之足跡,入國王之寢室,由此處而去,由高臺降下,繞宮城三週,
更追尋往宮牆附近,立於牆上云:「大王!於此場所,足跡由牆脫離,出現於空中,
請借梯子一用。」彼架設梯子越過牆之頂上,出至外側,由此循足跡往裁判所,再歸
宮城,又架設梯子越過城牆而下降,達至水坑,邊彼三次後,彼云:「大王!盜賊降
往水坑之中。」彼自己將如以前所置之物品取出,交付國王,而謂曰:「大王!此二
盜賊乃有名之大盜,彼等通過此路,昇往宮城。」人民等非常歡喜,彈指作響,開始
揮動布帛。
第九篇 九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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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部經典十一 九四
國王於心中思考:「此童子往覓足跡,能知盜賊藏匿之物品,但只不過如此思惟
而已,彼將不能捕捉盜賊。」於是國王對彼問曰:「汝已將盜賊盜去之物品取回交付

507 於我等,然汝能否將盜賊等捕獲引渡至我等之所?」彼答曰:「大王!盜賊在於此
處,不在於遠。」國王問曰:「何人與何人?」彼云:「大王!任何人欲為盜賊者,則
置之為盜賊可矣。物品既已返回王手,盜賊又有何必要?請王勿尋。」國王命令曰:
「予日日與汝千金,汝須捕捉盜賊引渡。」彼云:「大王!寶已取回,何有搜尋盜賊之
必要?」國王斷然言曰:「我等應須捕盜重於寶物。」彼云:「大王!予不能申告:『如
是如是之人,乃為盜賊。』予謹向王一談昔日所起之事件,王若賢明,則可理解說
此語之動機。」於是說昔日之事。
──「大王!昔日在由波羅奈途程不遠之河岸之村,住有帕他拉之名舞蹈者。某
日,彼連同其妻入波羅奈,歌舞儲金,於彼慶祝之日終了時,買入諸多飲料及米,
歸回自己之村,到達河岸。爾時彼見新鮮之流水,因飲酒坐醉,於是不自量力,彼
思:『將此大琵琶結付於首上渡過河去。』遂牽妻之手而入河。爾時由琵琶之穴灌
水,琵琶加重,彼之身體下沉。其妻棄彼登岸,立於其岸,舞蹈者帕他拉載沉載浮,
大量飲水,肚腹膨脹飽滿非常。爾時彼妻自思:『予夫已將死,予如何能得彼一歌,
使予於群眾之中歌唱,以維生計。』其妻云:『予夫!君今時溺水,請向我一歌,
依此予得維持生計。』於是為說此偈:
一 歌之聖手帕他拉 恆河之水運汝去
幸運降臨於汝身 向我小歌使我聞

508 於是舞蹈者帕他拉向彼女曰:『予妻!如何使汝能聞歌?常為人之保護者之
水,今竟將殺我。』於是說次之偈:
二 苦者與惱者 此水與潤澤
溺中我將死 護者生恐怖」
菩薩說示此偈,向王申述曰:「大王!水為庶民之保護者,為生命之所寄;國王
亦為庶民之保護者,若由國王之手邊生恐怖之事,則何人能得除去?」又云:「大王!
此次事件為一秘密,予向賢人所說,立即得悟,大王!請與了解。」國王云:「此種
暗示之語,予不向不解,汝將盜賊捕獲,引渡與予。」於是菩薩向國王云:「如是,
大王!「請聽聞次之語,王可了解。」於是更語其他之語。
第九篇 九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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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部經典十一 九六
──「陛下!昔日在波羅奈市外之村有一陶器師,彼為製陶器採集粘土,彼於同
一場所不絕採集,於洞穴之中,掘穿大孔。某日,彼於採集粘土時,不時生起雨雲,
大雨傾注,水盛流入,使洞穴之岸崩潰,因此,彼之頭被擊破裂,彼悲泣而說此偈:
三 有情住大地 種子生彼處
護者生恐怖 今我頭粉碎
陛下!大地為庶民之依所,打碎陶器師之頭;同樣國王為庶民之依所,亦與大

509 地相等,國王起而為盜賊之行動,何人能得防之?大王!予為如是暗示之話,大王!
盜賊為誰,將可了解。」彼如是申述,國王云:「予不了解如此隱晦之意義,汝須明
示『此即盜賊』,希望捕來與我。」彼尚為擁護國王,不能明言:「貴君即為盜賊」,
於是更說其他之語。
──「大王!昔日,此城某人之家被燒,彼向他人曰:『汝速入內搬出物品』,
此人入其家搬取物品時,門戶突閉,此人為煙所燻,目不得見,身受焦熱痛苦,立
其家內悲泣而述此偈:
四 煮沸或防寒 以火盡其務
今燒我手足 護者生恐怖
大王!與火同樣為庶民所依之人,盜取諸寶之包,願大王勿向我尋問誰為盜賊。」
國王繼續主張:「汝速捕盜賊,引渡交我。」彼對國王不言:「貴君即為盜賊」,更引
他例而言曰:
──「陛下!昔日,此市中有一男人,因食過量,消化不良,苦痛心亂,悲痛而
說此偈:
五 王族婆羅門 食物繫生命
今我為食傷 護者生死怖
大王!與食物同樣為庶民所依之人,今盜此寶而去。今此包既已得回,何故貴
君仍追尋盜賊?」國王強烈主張云:「若汝能捕獲盜賊,速引渡與我。」彼為使國王了
解,更說他之實例。

510 ──「大王!昔日,此市起暴風,一男人四肢被擊碎,其人悲痛而說此偈:
六 暑季最後月(六月) 賢人祈此風
今我四肢碎 護者生恐怖
第九篇 九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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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部經典十一 九八
大王!如斯由保護者所生之恐怖,請了解此意義。」國王云:「捕盜賊來。」彼為
使國王了解,更說他之實例。
──「陛下!昔日雪山之中腰,有分出多枝之大樹,住有數千之鳥。然此樹之二
枝相觸生煙,火花亂散,鳥王說此偈曰:
七 我等日居住 此樹散火花
諸友!何處疾散去 護者生恐怖
陛下!樹為鳥類之保護者,國王為庶民之保護者,若國王為盜賊行為之際,誰
得防之?陛下!請善思之。」國王云:「總之,交出盜賊。」於是彼更語他之實例。
──「大王!在迦師國一村落有某豪家,此家西側為一住有殘忍鱷魚之河流。此
豪家有一子,父死之後,養母為生。其母違反子之意志,為子娶某豪家之女,此女
最初對姑非常重視,爾後,自己之子女生產眾多,遂欲將姑除去;而此女之母亦在
其家同居。女於夫前舉姑之種種缺點,講離間語:『予不能養育汝母,請殺汝母。』

511 夫云︰『殺人為非常重大之事,如何能殺己母?』妻云:『於汝母熟睡之時,連諸
夜具一同持往投入鱷魚河內,如此將為鱷魚所殺。』夫問︰『汝母在於何處?』答
曰:『寢於汝母之側。』夫云:『如是汝即前往向吾母寢處之寢床結紐作一記號。』
妻依其言行後告夫曰:『已作記號。』夫云:『汝且稍待,俟家族之人先行寢睡。』
於是自己先作寢床,輾轉床上,然後暗中起床前往將其紐結換至妻母之寢床而歸。
俟其妻起,兩人一同前往,連同結紐寢床一同檯起,投入河內,女母立即為鱷所殺
食。
翌日妻知自己之母被殺,女云:『吾夫!吾母被殺,今度將殺汝母。』夫答:
『如此甚善,予將照辦。』女云:『於火葬場中堆積薪木,投入火中殺之。』於是
兩人將睡眠之母運往火葬場內,放置於其處。爾時夫向妻問:『爾持火來耶?』妻
答:『吾夫!予忘攜來。』夫云:『汝往持火來。』妻云:『予一人不能前往,又
汝行予亦不能停留此處,二人一同前往。』於是彼等兩人去後,老母為冷風所吹醒
覺,知其處為火葬場,彼思:『此兩人思欲殺我,今彼等前往執火。彼等不知我之
力量。』老母自語,移一屍體於寢床之上,以布遮蔽,自己逃往同一場所,入某洞
穴之中。彼等兩人持火歸來,思屍體為老母,附火葬後,離場而去。
然老母進入之洞穴,一盜賊忘置一包裏而去,彼盜賊思回返取包裹,歸洞穴見
第九篇 九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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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部經典十一 一○○
一老女,彼思:『此必為夜叉,予之包裹已為夜叉所盜。』於是彼伴來一專治惡魔
之醫生,彼醫生唱咒文進入洞穴。老女見醫生云:『予非夜叉,予二人可分食此寶。』
醫生云:『彼此如何信用?』老女云:『汝舌可置於予舌之上。』醫生依言,爾時
老女咬斷其舌而吐出,專治惡魔醫生思此確為夜叉無疑,由舌根出血,大聲叫喚而
逃出。

512 翌日老母著輕爽之衣服,持種種寶石之包裏,歸來家中,彼女見而問曰:『老
母!彼由何處得來?』老母云:『於火葬場被積薪火葬之人,均可得此寶石。』彼
女希望欲得寶石之包,不告其夫,往火葬場,自投火中。夫於翌日不見其妻之姿,
問曰:『母親!我妻今未往母處耶?』母向其子云:『汝惡人!死人如何能歸來?』
母責彼而說此偈:
八 薰香飾花環 喜悅迎新婦
我由家放逐 護者生恐怖
大王!子、婦為姑之保護者,同樣,國王為人民之保護者,若由國王之身邊,
生有危險事,則如何均無能為用。陛下應請注意。」國王云︰「吾友!汝語之言,予
不能解,汝將盜賊帶來。」彼雖然如此,仍思擁護國王,更說他例。
──「陛下!昔日此市中有一男人云:『天授予一男之子。』彼非常喜悅,養育
此男之子至成年時,為其娶妻。爾後,為自己年老,不能工作,爾時其子向父云:

513 『你不能工作,請由此處出去。』由家中將彼放逐。彼為乞食,受苦難之慘狀,維
繫生命,悲痛而說此偈:
九 彼生我歡喜 彼思願生存
由家放逐我 護者生恐怖
大王!父年老,應受有力量兒子之保護,與此同樣,一切人民應受國王之保護,
然今眼前之恐怖,由保護一切庶民之國王身邊而起。由此事即可望得知『如此如此
之人,即是盜賊』。」雖然如此,國王尚猶謂:「此事真實與否?予全然不能了解,如
將盜賊帶來,否則汝應為盜賊。」再三再四追求誰為盜賊。
於是童子向國王問曰:「大王!如是您終於思欲捕得盜賊耶?」國王答:「誠然
如是。」彼云:「如是予將於群眾中明言:『此人與此人即是盜賊』。」國王云:「如是
為之。」彼聞此言自思:「此國王對予已無再與以擁護之餘地,如是予今將捕盜賊。」
第九篇 一○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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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部經典十一 一○二
彼集合人民來時,向彼等說偈:
一○ 集合市內外 諸君我言聽
水今將發火 安泰生恐怖
一一 國王司祭官 掠奪今王國
汝等自警戒 護者生恐怖

514 彼等人民聞彼之語自思:「此國王應保護人民,然今欲向他人之上被罪,將自己
之寶,隱置於自己水坑之中,而立盜賊之詮議。為今後再無竊盜之舉動,應殺此惡
王。」於是彼等手執杖與棍棒立起,將國王與司祭官當場擊殺,於是對菩薩行灌頂式,
即國王之位。
結分 佛述此法語後,佛言:「汝優婆塞!知地上足跡之事,無何不可思議。昔
日賢人於空中亦能知足跡。」佛為說明四諦之理──說四諦竟,優婆塞與其子得預流
果──於是佛為作本生今昔之結語:「爾時之父是迦葉,精通足跡童子即是我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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